与佛子换心之后_第40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40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屠河拦下花燃,眉眼阴郁,“阿燃,你为什么总是不听话?”

    ??“滚开!”花燃半抱着湛尘,红线如翅膀张扬飞舞。

    ??受伤的手臂环过她的后颈,染血的僧袍将她大部分身体遮住,湛尘长得高,身体也并不羸弱清瘦,此刻将她整个人都半拢在怀中。

    ??湛尘垂眸看身下纤细的肩膀,这样薄的骨头下,包裹着一颗坚定冷血的心,她的笑和怒都在这颗心里,鲜活又薄凉。

    ??火焰逐渐蔓延过来,点燃花燃的眼眸,她毫不犹豫地出手,红线朝屠河脖颈杀去。

    ??屠河运转灵力把断掉的手臂一点一点接回去,这个过程极为痛苦,手臂犹如万针刺入般掀起细密的疼痛,他却露出一个极大的笑容,病态地望着花燃。

    ??“你哪里也不能去。”

    ??疯子!

    ??花燃心中暗骂,难得遇到一个比她还疯的人,真是讨厌!

    ??“阿燃!”

    ??一道悦耳的声音远远传来。

    ??花燃没敢回头,面对屠河时一点心都不能分,屠河是一个优秀的猎手,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撕咬猎物的机会。

    ??声音逐渐靠近,还夹杂着其他的说话声。

    ??“少主,少主!你慢一点等等我们!”

    ??“岸上的人类一个比一个卑鄙无耻,我们还是回海下去吧!”

    ??“之前少主是不是就被绑到这里,看我怎么把这里炸开变成大海!”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“都闭嘴!去把那个头发散开的男人杀了!”水凇大喝一声。

    ??“是!”一众海妖齐齐应声。

    ??水凇冲到花燃身侧,有些不满地看着湛尘,“这个男人是谁?”

    ??一众海妖朝屠河扑去,屠河不得不放开对花燃气息的锁定,先去对付海妖们。

    ??海妖的出现缓解花燃的压力,让她放松下来,她放下湛尘往他嘴里塞一颗疗伤的丹药,也没问水凇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,海妖记仇,带族人回来报复再正常不过。

    ??感觉到心脏的疼痛有所缓解,她说道:“看好他。”

    ??水凇:“你干嘛去?”

    ??花燃:“杀人。”

    ??水凇拦住花燃,“杀人不用你动手,你坐在这里休息,我去把那个人杀了,很快就好。”

    ??一众海妖手拿鱼叉围攻屠河,水凇站在外围开始吟唱,他的歌声穿透力极强,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势入侵人的耳朵,迷惑人的心神。

    ??歇斯底里垂死反扑的疯子总会爆发出极强的力量,屠河挣脱水凇的幻境,硬生生从一众海妖之中杀出一个突破口,朝花燃的方向扑去。

    ??水凇手握鱼叉拦住他的去路,恶狠狠盯着这个设陷阱将他捕捉上岸的人,远离族人和取血之痛刻骨铭心,他今天一定要取走这个人的性命!

    ??屠河眼中却全然没有水凇的影子,他只是下意识的防御与攻击,眼睛不离开花燃一秒。

    ??大火靠近,周边的房子全部燃烧起来。

    ??海妖怕热,火焰让他们有些萎靡,其中一只海妖在攻击屠河的时候一时不慎被砍断手臂,数十只海妖都没能阻挡住屠河。

    ??花燃用帕子沾水一点点擦去湛尘脸上的血渍,又整理好他的僧袍,至于僧袍染血的问题她暂时无法解决,就先这样凑合一下。

    ??她知道湛尘是个体面人,估计不愿这样狼狈的模样被人看见。

    ??换心不是湛尘的问题,要怪就怪净光寺的老和尚,湛尘因为佛子的身份不得不加入这场交换当中。

    ??如果不是因为她,他现在或许应该还在寺里看书修炼,而不是躺在这里一身是血。

    ??这样想想,她也就没那么生气了。

    ??“阿燃,你看看我。”嘶哑的声音从屠河口中传出,他浑身是血,几乎成了一个血人。

    ??花燃起身,“好啊,我看你。”

    ??红线漂浮,随主进攻,花燃毫不迟疑地将屠河右臂切断,“你打伤他的右手,这个仇我帮他报。”

    ??屠河吃吃笑着,“若是你恨我也不错,要用力地恨,恨一辈子,这样我怎么说也算是在你心中占有一席之地。”

    ??花燃一脚将屠河踹在地上,鞋底碾在他心口处,“真可惜,我这个人从不记仇,都是有仇当场就报。”

    ??火焰2将周围全部点燃,浓烟滚滚,周身一片火海,阿芷的声音也远远传来,逐渐靠近。

    ??她转头朝水凇道:“如果不想被人看见就赶紧走。”

    ??水凇:“你跟我一起走,嫁给我好不好?”

    ??花燃:?

    ??她给了水凇一脚,不再管他死活。

    ??屠河竟然还能动弹,从她脚下挣脱扑进火中,周围的火势太大必须撤离,她没再去追。

    ??要转道去扶湛尘之际,一只沾血的手探出轻轻扯住她的裙角,屠河躺在地上低低笑道:“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会喜欢你?”

    ??“别急着杀我。”似乎料想到花燃心中意图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