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讲义_第15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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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5节 (第5/7页)



    ??【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还。】

    ??“佐”,即辅助。“人主”,即君主,泛指一切居于领导地位者。“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”。此二句,是太上针对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动乱,群雄纷起,诸候争霸,皆是以“不道之兵”争夺天下,由此而对后世之训诫。由此可知,太上一贯倡导道治主义,反对战争,怕人民生命涂炭。战争是邪恶的产物,有善与不善、侵略与被侵略、正义与非正义之分。

    ??老子的反战思想,并非一概“反战”。在国家尚还存在,天下尚未道化大同以前,养兵以卫国还是必要的。他提出“不以兵强天下”的思想,就是不主动挑战去侵略别人,这是道德的基本准则。战争的目的是以战止战,以防御之战制止侵略之战,以正义战制止非正义战。这是太上在本章阐述的主要论题。河上公命本章为“俭武”章,意即并非不要“武”,而是要俭用“武”。

    ??君为天下之主,心为一身之主,国之有君,犹如人之有心。所以君正则国治,心正则身修,此乃自然之理。君正与心正,皆正之于有道,有道则正,失道则偏。故善于辅佐在上者,惟辅之以道德。有道之君,皆是以道德治国,所以天下太平,国泰民安,民无伤患,天下自然归之。若是无道,以兵战称强天下,滥用武力,民遭涂炭,过失天地之和气,天下必然离乱,此乃自然之理。太上以此警示世人,其意在于要人类树立爱心,国与国和睦相处,人与人友善相待,则天下永保太平,不会再招致“其事好还”的怨怨相报。

    ??所谓“其事好还”,是说天道的自然报应规律,从来都是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,种什么种子就结什么果,这是自然界的不变法则。自然界如此,人类社会也不例外,其应丝毫不爽。“天道好还”的规律,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,更不是侥幸所能免。天道有此好还之理,必得此好还之事。若我以兵势强加于人,人必以兵势还之于我,这种自种恶因,自食恶果,以牙还牙,以怨报怨之事,天下随处可见,皆是失道离德,不明因果的必然。

    ??一国的领导者,绝不可以兵强耀武于天下。今日之强,可能就是明日之弱;今日欺人,明日可能被欺。表现的形式未必相同,但“其事好还”的灾祸却在所难逃。今日世界号称的超级大国,到处称雄逞霸,动辄(zhé)狂轰乱炸,惹得天怒人怨。自以为无人敢惹,其结果还是引火烧身,遭到一次“好还”的恶性报应,至今仍然糊里糊涂,不知自己种下恶果自己偿的原因。

    ??修道之人,若以情欲乱了自己性中之天下,助无明阴魔在心中动起干戈,此亦是“以兵强天下”。因为不能以道德辅佐心君,导致了体内的六贼共起,阴魔猖狂。于是,身中之国,性中之天下,便一日不得安静;心中之主人,一刻也不得自在。此是心身内的“好还”之道。观之于此,则道法、世法之理,均可明白。切不可轻忽了身中天下的“以道佐人君”之事。只要那颗道心佛性常明,心君常处在道中,身中的太平盛世,必会长久康宁!

    ??【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】

    ??上古之时,各君其国,人民浑朴,共安无事之天,焉有战争之事?至黄帝时,蚩(chi)尤犯上作乱,于是文有玉帛,武有兵戎;治则用礼乐,乱则用干戈,才有文武并重。然而有道的君子,惟以道事人主,不以兵而强天下。“师”,即军队。

    ??“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”,是描述战争所带来的凄凉景象。无论古时的大刀长矛,还是现代的新式武器,都是残杀生灵的不祥凶器。自古圣人,皆以道为本,以德化民,深戒用兵之事。战争是残酷的,是天下最大的杀人场所,是最大的不道德。无论古今,只要兵戈兴起,战事纷争,死伤无数,百姓遭殃。战事过后,人民流离失所,农事必废,田园荒芜,荆棘丛生。故曰“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”

    ??“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”,盖因战争都是要杀人的祸事,你杀别人的父兄,别人亦必杀你的父兄。人心思返,天道好还。冤仇相报,理之自然。况且战争所在之地,人民罹(li)害;兵过之处,鸡犬亦空。战争都是以杀人取胜为目的,杀戮过重,死亡必多,血污大地,枯骨遍野。而且战争这种杀气,必然大伤天地和气;乖戾之风,必然惹得天怒人怨。因而阴阳失调,雨旸不时,旱干水涝,频生凶荒,饥馑而至,民不聊生。这是战争杀气造成的必然恶果。

    ??战争就是灾难。凡是兵马所到之处,两军交战,震撼天地的枪炮声、喊杀声,死伤者的惨叫声,其中所含的嗔(chēn)恨之气,必荡然于太空,号啕于天地间,万姓受苦,众生蒙难,家破人亡,兽走失群,飞鸟离散,惹得天地齐怒人共怨,造下不可饶恕的罪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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